突出业绩

Outstanding performance

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及同步实施工程(调整概算-人工和材料调差部分)

创建时间:2026-01-09 17:57:07

项目名称: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及同步实施工程(调整概算-人工和材料调差部分);
委托单位:广州市财政局;
送审金额:366357.23万元;
项目地点:广州市;
服务类别:概算审核;
项目概况:1、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起始于海珠区新滘东路,经琶洲会展中心、员村、天河公园、华南师范大学、广州东站、云台花园、广州火车站、流花湖公园、荔湾湖公园、芳村、广州造船厂、逸景路至海珠区新滘东路形成闭合环线,全长44.2公里。
2、范围为32座车站、32个区间、1座车辆段、3个主变电站、1个控制中心等的建安工程、设备、设备安装工程等。